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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多人被处罚
近日
务川县多人
因未按规定落实
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
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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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11月12日,范某某从重庆市南川区返务,返务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告知其必须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然而范某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私自外出至附近餐馆就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范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1 日10时许,务川自治县公安局都濡派出所民警在务川一酒店检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时,发现2022年10月中旬至2022年11月初以来,该酒店服务人员田某某、陈某某等四人在明知需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意见》之规定,落实“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却未按规定落实每周2次核酸检测。经查明:田某某、陈某某等四人的行为违反了贵州省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22日15时许,网约车司机简某某驾车从重庆市返务,在务川高速路出站口附近,简某某为逃避居家健康监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该时间段从重庆返务人员应当落实居家健康监测),邀请好友为其驾车过卡,而其本人从其他路口步行返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简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
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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